財政部今(8)日修正「稅籍登記規則」等法規,明訂網路賣家應在銷售網頁、APP等,應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編,形同「網路版市招」,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,並給予既有的7萬多家網路銷售營業人四個月免罰輔導期至明年4月底。
此外新規也要求像是Yahoo拍賣、蝦皮拍賣、PChome等平台業者,必須負擔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的協力義務。
近年網路交易蓬勃,許多民眾透過臉書Facebook、LINE通訊軟體或網拍平台等銷售貨物或勞務,財政部除透過國稅局,鎖定團爸、團媽及網路平台加強稽查外,也從法制面著手。
為強化網拍平台、業者資訊揭露,財政部去年底預告修正相關辦法,今日正式公告將於明年正式上路。
財政部表示,既有掌握共7萬多家網路營業人,將受到影響,為保障業者權益,除透過國稅局輔導外,也給予既存賣家四個月輔導期,若在明年4月30日前,既存賣家未依規定辦理,仍可免處行為罰;不過若為明年元旦起新設業者,就必須立即依規定揭露。
相關規定如下: